城市生活垃圾污染,已成為世界各國的一大公害,許多現(xiàn)代化的城市為生活垃圾所困擾。我國隨著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城市生活垃圾的產量也迅速增長,目前全國城市人均年產生活垃圾440公斤,城市生活垃圾總量以每年8%-10%的速度增長。產生的垃圾大多堆放在城市郊外,形成“垃圾圍城”的嚴重局面。這樣既侵占了大量的土地,又污染了土地,同時還成為蚊蠅孳生、傳染疾病的源頭。
如何處置這些每時每日都在產生的生活垃圾,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緊急任務。為了防止城市生活垃圾對環(huán)境的污染,在貯存、運輸、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時不得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關于防止水體、大氣、海洋污染的規(guī)定以及遵守城市市容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如在貯存、運輸、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時,必須采取封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;禁止利用滲井、滲坑、裂縫和溶洞放、傾倒生活垃圾;禁止在無良好隔滲地層使用無防漏措施的溝渠、坑塘輸送或者貯存生活垃圾;禁止向水體排放城市生活垃圾;禁止在江河、湖泊、運河、渠道、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、貯存生活垃圾。
及時清運,合理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城市生活垃圾。城市內的單位和個人對產生的垃圾和糞便要“日產日清”,防止孳生蚊蠅,污染環(huán)境。合理利用生活垃圾是達到生活垃圾減量化的重要措施,采取這一措施不僅能夠節(jié)約資源,同時也可減少生活垃圾對環(huán)境的污染。對城市生活垃圾,可以利用填埋、焚燒、高溫堆肥等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。
生活垃圾處理設備小編向您介紹要逐步做到分類收集、貯存、運輸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。分類收集、貯存、運輸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,有利于減少垃圾處理的成本,可使垃圾中的有用物質得到直接回收利用或轉換利用。